录取规则
第五条:招生类型:普通高等学校高职(专科)教育
第六条:依据国家教育部《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》,以及《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》,贯彻德、智、体全面考核,尊重考生志愿、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。
第七条: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,严格按全国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,以及江西省投档分数线,择优录取参加高考填报我院的考生。学生当地报考、按当地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,从高分到低分,由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按计划数办理录取手续,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录取的学生,不能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籍,一律按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对待。
第八条:艺术类、体育类录取时,以文化分上线,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往低分录取。
第九条:录取专业时,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,所有投档的考生按实考分数排队,由高到低依次录取,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,如果服从专业调剂,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。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,又不服从调剂的,做退档处理。
联系方式
校址:江西省南昌市银三角昌南高校园(316国道金山1号)
邮编: 330200
联系人: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张老师
招生咨询电话:(0791)85160008 85160018 85160028 85160038
传真:(0791)85160038
学院网址: www.jxkeda.com
E-mail:ncvrt@163.com
学院法定代表人、办学许可证查询网址:http://www.jxedu.gov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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